首页 海警机构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3年)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三百四十二条 海警机构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3年) 第三百四十二条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三百四十二条 海警机构可以使用电子签名、电子指纹捺印技术制作电子笔录等材料,可以使用电子印章制作法律文书。对案件当事人进行电子签名、电子指纹捺印的过程,海警机构应当同步录音录像。 第三百四十一条 目录 第三百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