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警机构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3年) 第九章 特别程序 第四节 海警机构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3年) 第四节 第九章 特别程序 第四节 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 第三百一十三条 海警机构发现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犯罪嫌疑人,可能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应当对其进行精神病鉴定。 第三百一十四条 对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海警机构应当在七日以内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经海警机构负责人批准,连同相关证据… 第三百一十五条 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在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经海警机构负责人批准,海警机构可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必要时,可以将其送精神病医院接受治疗。 第三百一十六条 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时,应当对精神病人严加看管,并注意约束的方式、方法和力度,以避免和防止危害他人和精神病人自身的安全为限度。 第三百一十二条 目录 第三百一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