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警机构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3年) 第九章 特别程序 第二节 海警机构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3年) 第二节 第九章 特别程序 第二节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第三百零四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经海警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依法作为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办… 第三百零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犯罪案件: 第三百零六条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海警机构应当审查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被害人是否自愿和解,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 第三百零七条 达成和解的,海警机构应当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并由双方当事人及其他参加人员签名。 第三百零八条 和解协议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第三百零九条 对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经海警机构负责人批准,海警机构将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时,可以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 第三百零三条 目录 第三百零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