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警机构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3年) 第一百二十八条

第一百二十八条 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

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

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

前款规定的“犯罪事实”既可以是单一犯罪行为的事实,也可以是数个犯罪行为中任何一个犯罪行为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