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观测资料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从事海洋观测活动的单位未按照有关规定汇交海洋观测资料的,或者未经批准向国际组织、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提供属于国家秘密的海洋观测资料或者成果的,依照《海洋观测预报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