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洋观测资料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二十三条 海洋观测资料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 使用海洋观测资料的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使用海洋观测资料的资格: 弄虚作假骗取海洋观测资料的; 改变海洋观测资料用途的; 擅自提供给第三方使用的。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