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洋标准化管理办法(2016年) 第二章 海洋标准化管理办法(2016年) 第二章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国家海洋局对全国海洋标准化工作实施统一管理。国家海洋局科学技术司是国家海洋局标准化工作归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管理海洋标准化工作,主要职责… 第八条 国家海洋局机关各业务司,极地考察办公室、大洋协会办公室等单位(以下简称“业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第九条 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东海分局和南海分局在所辖海区开展海洋标准的宣贯、实施和标准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条 全国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海标委”)是国家海洋局海洋标准化决策的技术咨询和技术归口的非法人组织,主要职责是: 第十一条 各分委会在海标委的领导下,承担本专业领域的海洋标准化工作。 第六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