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标准化管理办法(2016年) 第十条

第十条 全国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海标委”)是国家海洋局海洋标准化决策的技术咨询和技术归口的非法人组织,主要职责是:

草拟海洋标准化发展规划,提出海洋标准体系、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和组建分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分委会”)的建议;

负责管理分委会;

组织起草和审查海洋标准;

对存有异议的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提出复议和修改意见;

承担海洋标准的宣贯和技术咨询服务以及海洋标准制定后评估等工作,提出海洋标准复审和修订的建议,负责海洋标准起草人员的培训;

承担海洋国际标准化工作;

承担国家海洋局委托的其他有关工作。

海标委下设秘书处,承担海标委的日常工作,秘书处挂靠国家海洋标准计量中心。国家海洋标准计量中心对海标委秘书处日常工作负责,并履行国家海洋局赋予的有关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