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南出入境游艇检疫管理办法(2013年) 第二章 入境检疫 第十条 海南出入境游艇检疫管理办法(2013年) 第十条 第二章 入境检疫 第十条 除实施电讯检疫的以及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检疫以外的其他游艇,由检验检疫机构在口岸开放码头或者经检验检疫机构同意的游艇停泊水域或者码头实施靠泊检疫。 需要办理口岸临时开放手续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