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部分海关规章的决定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部分海关规章的决定(2014年) 发布机关 海关总署 效力 现行有效 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切实推动简政放权、转变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现决定废止2004年1月19日以海关总署第109号令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加…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相关版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2010)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部分海关规章的决定(2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2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执业管理办法(2006)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部分海关规章的决定(2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执业管理办法(2006)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加工贸易保税货物跨关区深加工结转的管理办法(1999)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部分海关规章的决定(2014)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加工贸易保税货物跨关区深加工结转的管理办法(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