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8年5月) 七十二、 对《进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59号公布,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84号、海关总署令第238号修改)作如下修改: (二)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8年5月) (二) 七十二、 对《进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59号公布,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84号、海关总署令第238号修改)作如下修改: (二) 删去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中的“有效检疫许可证和”。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