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8年5月) 七十二、 对《进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59号公布,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84号、海关总署令第238号修改)作如下修改: (三)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8年5月) (三) 七十二、 对《进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59号公布,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84号、海关总署令第238号修改)作如下修改: (三) 删去第四十三条中的“(一式三份)”、第(二)项至第(四)项,将第(五)项修改为“厂区平面图,并提供重点区域的照片或者视频资料”,删去第(七)项。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