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8年5月) 四、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转关货物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89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18号、第235号修改)作如下修改: (二)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8年5月) (二) 四、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转关货物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89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18号、第235号修改)作如下修改: (二) 删去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删去第(三)项中的“电子或者纸质”。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