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8年11月) 四十、

四十、 对《进出境中药材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9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38号、第240号修改)作如下修改:

删去第十七条第(二)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