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测绘资质管理规定(2014年) 第二章 申请与受理 第十二条 测绘资质管理规定(2014年) 第十二条 第二章 申请与受理 第十二条 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受理、补正材料或者予以受理的决定。 第十一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