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注册计量师注册管理暂行规定(2013年)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注册计量师注册管理暂行规定(2013年) 第三十四条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计量师注册证》格式式样及本规定所涉及的其他有关格式式样,由质检总局统一规定。 《国家计量专业项目分类表》由质检总局发布并根据需要更新。 第三十三条 目录 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