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注册计量师注册管理暂行规定(2013年)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注册计量师注册管理暂行规定(2013年) 第三十一条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对于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规定的《计量检定员证》的人员,申请注册时,应当按照《国家计量专业项目分类表》的项目分类提出注册申请,并根据本人持有的《计量检定员证》注明已掌握的具体内容。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1985) 第三十条 目录 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