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2019年) 第三章 督察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2019年) 第十四条 第三章 督察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督察单位可以委托科研院校、专业机构、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对被督察单位开展第三方评估,提出意见建议。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