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2019年) 第三章 督察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2019年) 第十五条 第三章 督察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督察单位可以就重要指示批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等某一方面情况开展专项督察。 专项督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相应的督察方式或者措施。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