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行为规范(试行)(2005年) 第六十三条

第六十三条 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

严格依照规定办理手续,不得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财产;

严格按照拍卖、变卖的有关规定,依法委托评估、拍卖机构,不得损害当事人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