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行为规范(试行)(2005年) 第六十二条

第六十二条 案外人对执行提出异议

要求案外人提供有关异议的证据材料,并及时进行审查;

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对执行财产采取限制性措施,暂不处分;

异议成立的,采取适当方式纠正;异议不成立的,依法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