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行为规范(试行)(2005年) 第二条

第二条 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

坚持“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实体公正、程序公正、形象公正;

提高审判质量,努力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各种诉讼期限,在法定时限内及时履行职责;

科学合理安排工作,提高审判效率,节约司法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