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行为规范(试行)(2005年) 第一条
第一条 坚定政治信念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坚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奋斗;
坚持党的领导,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
努力实践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工作方针。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坚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奋斗;
坚持党的领导,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
努力实践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工作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