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官行为规范(2010年) 八、 业外活动 第八十八条 法官行为规范(2010年) 第八十八条 八、 业外活动 第八十八条 家人或者朋友约请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不得参加邪教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向家人和朋友宣传科学,引导他们相信科学、反对封建迷信; 对利用封建迷信活动违法犯罪的,应当立即向有关组织和公安部门反映。 第八十七条 目录 第八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