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官行为规范(2010年) 八、 业外活动 第八十条 法官行为规范(2010年) 第八十条 八、 业外活动 第八十条 基本要求 遵守社会公德,遵纪守法; 加强修养,严格自律; 约束业外言行,杜绝与法官形象不相称的、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不良嗜好和行为,自觉维护法官形象。 八、 目录 第八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