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官行为规范(2010年) 二、 法官行为规范(2010年) 二、 二、 立案 第九条 基本要求 第十条 当事人来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当事人口头起诉 第十二条 当事人要求上门立案或者远程立案 第十三条 当事人到人民法庭起诉 第十四条 案件不属于法院主管或者本院管辖 第十五条 依法应当公诉的案件提起自诉 第十六条 诉状内容和形式不符合规定 第十七条 起诉材料中证据不足 第十八条 遇到疑难复杂情况,不能当场决定是否立案 第十九条 发现涉及群体的、矛盾易激化的纠纷 第二十条 当事人在立案后询问证据是否有效、能否胜诉等实体问题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在立案后询问案件处理流程或时间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预交诉讼费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未及时交纳诉讼费 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证据保全等措施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自行委托或者申请法院委托司法鉴定 第八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