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行为规范(2010年) 第十条
第十条 当事人来法院起诉
加强诉讼引导,提供诉讼指导材料;
符合起诉条件的,在法定时间内及时立案;
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当事人坚持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
已经立案的,不得强迫当事人撤诉;
当事人自愿放弃起诉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应当准许。
加强诉讼引导,提供诉讼指导材料;
符合起诉条件的,在法定时间内及时立案;
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当事人坚持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
已经立案的,不得强迫当事人撤诉;
当事人自愿放弃起诉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应当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