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官教育培训工作条例(2020年) 第七章 教育培训考核与评估 第五十条 法官教育培训工作条例(2020年) 第五十条 第七章 教育培训考核与评估 第五十条 法官必须严格遵守教育培训规章制度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法官在培训期间违反有关纪律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第四十九条 目录 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