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官教育培训工作条例(2020年) 第六章 教育培训师资、课程、教材、经费 第四十五条 法官教育培训工作条例(2020年) 第四十五条 第六章 教育培训师资、课程、教材、经费 第四十五条 加强法官教育培训教材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法官教育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作用,逐步建立健全覆盖法院工作主要业务领域、内容丰富科学、实用性指导性强的法官教育培训教材体系。 第四十四条 目录 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