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官教育培训工作条例(2020年) 第六章 教育培训师资、课程、教材、经费 第四十四条 法官教育培训工作条例(2020年) 第四十四条 第六章 教育培训师资、课程、教材、经费 第四十四条 充分利用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等案例资源,建立完善全国法院法官教学案例库,加强案例教学,使法官教育培训精准对接审判执行工作需要。 第四十三条 目录 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