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教育培训工作条例(2020年) 第四十六条

第四十六条 法官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各级人民法院年度财政预算,保证法官教育培训工作需要。

加强法官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厉行节约,勤俭办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