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官教育培训工作条例(2020年) 第五章 教育培训机构 第三十六条 法官教育培训工作条例(2020年) 第三十六条 第五章 教育培训机构 第三十六条 法官教育培训机构应当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师资、课程等方面的审核把关,把旗帜鲜明讲政治和从严办学要求贯穿教学管理全过程和各方面。 第三十五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