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官教育培训工作条例(2020年) 第三章 教育培训内容 第十六条 法官教育培训工作条例(2020年) 第十六条 第三章 教育培训内容 第十六条 法官培训分为法官职前培训、任职培训、晋高培训、在职培训。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