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官教育培训工作条例(2020年) 第三章 教育培训内容 第十五条 法官教育培训工作条例(2020年) 第十五条 第三章 教育培训内容 第十五条 法官综合素质培训重点开展意识形态、防控风险、群众路线、舆论引导、人文科技等方面培训。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