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沿海码头靠泊能力管理规定(2014年) 第三章 靠泊管理 第十四条 沿海码头靠泊能力管理规定(2014年) 第十四条 第三章 靠泊管理 第十四条 引航机构应当执行有关靠泊管理的规定,对不符合规定的船舶不得提供引航服务。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