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2025年) 第三章 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2025年) 第三章 第三章 公平开放服务申请与受理 第十二条 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应当制定本企业用户注册具体办法,明确具体负责部门、工作流程、工作时限、注册程序、申请材料目录及要求等内容,公平、无歧视地向符合条件企业提供用… 第十三条 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应当制定本企业受理用户服务申请的条件程序,并依照程序受理符合条件用户提出的服务申请。 第十四条 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应当制定本企业油气管道输送容量、地下储气库库容、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站窗口期分配实施细则,明确相应的服务能力分配方式、退还与收回等内容,并依照… 第十五条 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可采用集中或分散方式受理用户申请。 第十六条 对由政府部门明确需承担国家或区域重大应急保供责任的油气资源、属于2014年底前签订且经国家确定的长贸气合同项下的进口天然气、列入国家规划的煤制天然气和煤制油等油…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