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2019年) 第三十五条

第三十五条 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违反本办法信息公开、信息报送、受理时限、公平服务等相关规定的,由国家能源局或其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对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有关处理情况可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