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2019年) 第七章 监管措施及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2019年) 第三十三条 第七章 监管措施及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可根据监管工作需要编制并发布监管报告,公布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相关情况。 第三十二条 目录 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