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2008年) 第二章 机构设立、变更与终止 第十八条 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2008年) 第十八条 第二章 机构设立、变更与终止 第十八条 汽车金融公司设立、变更、终止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的行政许可程序,按照《中国银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