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票和本票统一法公约(1930年) 第六十三条
第六十三条 参加付款人付款后取得汇票上得对抗被参加人及向被参加人承担责任的人的一切权利。但不得再将汇票背书。
被参加人的后手背书人因参加付款而解除责任。
如有数人参加付款,以参加付款后能解除较多人数责任的人有优先权。任何知 晓该项事实,违反本规则而参加付款的人对因此而可解除责任的人丧失追索权。
被参加人的后手背书人因参加付款而解除责任。
如有数人参加付款,以参加付款后能解除较多人数责任的人有优先权。任何知 晓该项事实,违反本规则而参加付款的人对因此而可解除责任的人丧失追索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