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汇票和本票统一法公约(1930年) 第一编 汇票 第八章 为维护信誉而参加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五十九条 汇票和本票统一法公约(1930年) 第五十九条 第一编 汇票 第八章 为维护信誉而参加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五十九条 凡持票人对汇票不论在到期日或到期前都有追索权者,在任何情况下,均得参加付款。 参加付款须包括被参加人应付的全部金额。此项付款至迟须在规定作成拒绝付 款证书最后1日的次日为之。 第五十八条 目录 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