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票和本票统一法公约(1930年) 第四十九条

第四十九条 接受汇票并予清偿的人,得向负有责任的人索偿下列款项:

其已付的全部金额;

自支付上述款项之日起按6%利率计算的利息;

所支付的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