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办法(2002年) 第三十七条

第三十七条 《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等级证书》遗失的,在有关新闻媒体上刊登遗失公告30日后,可向原认定机关申领新证。

《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等级证书》污损的,可以向原发证机关换领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