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运工程标准管理办法(2012年) 第七章 标准的复审 第四十五条 水运工程标准管理办法(2012年) 第四十五条 第七章 标准的复审 第四十五条 水运工程标准发布实施后,应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工程建设的实际需要适时进行复审,以确认其继续有效、修订、局部修订或废止。 第七章 目录 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