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运工程标准管理办法(2012年) 第四章 标准项目立项 第三十条 水运工程标准管理办法(2012年) 第三十条 第四章 标准项目立项 第三十条 标准的立项评审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标准主管部门在立项预审的基础上进行。参加立项评审会议的专家原则上从“水运工程技术与标准专家库”中选取。专家人选依据年度立项申请项目的数量、专业类别、项目重要性和复杂性确定。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