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定(试行)(2015年) 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八条 水运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的主要条款:
双方单位的全称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受监工程的名称和所在地。
受监工程的规模,委托监理的具体项目、范围和监理期。
监理机构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建设单位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建设单位为监理机构提供的工作、生活条件和交通、通信工具。
奖罚条款。
监理服务费及付款方式。
争端的解决方式。
双方单位的全称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受监工程的名称和所在地。
受监工程的规模,委托监理的具体项目、范围和监理期。
监理机构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建设单位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建设单位为监理机构提供的工作、生活条件和交通、通信工具。
奖罚条款。
监理服务费及付款方式。
争端的解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