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路旅客运输规则(2014年) 第三章 旅客运输合同的履行 第四节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五十九条 水路旅客运输规则(2014年) 第五十九条 第三章 旅客运输合同的履行 第四节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五十九条 包房、包舱、包船的包用人可在规定的时限内要求退包,但应支付退包费。 超过本规则第六十条规定的退包时限,不能退包。 第五十八条 目录 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