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路旅客运输规则(2014年) 第三章 旅客运输合同的履行 第一节 船票 第二十三条 水路旅客运输规则(2014年) 第二十三条 第三章 旅客运输合同的履行 第一节 船票 第二十三条 包房、包舱、包船按下列规定办理: 包房,由售票处办理; 包舱,经承运人同意后,由售票处办理; 包船,由承运人办理。 包用人在办理包房、包舱、包船时,应预付全部票价款。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