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路旅客运输规则(2014年) 第八章 运输发生意外情况的处理 第四节 赔偿责任 第一百四十三条 水路旅客运输规则(2014年) 第一百四十三条 第八章 运输发生意外情况的处理 第四节 赔偿责任 第一百四十三条 旅客的行李有下列情况的,承运人或港口经营人不负赔偿责任: 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物品本身的自然性质引起的损耗、变质; 本规则第二十九条,第六十六条所规定不准携带或托运的物品发生灭失、损耗、变质。 第一百四十二条 目录 第一百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