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路旅客运输规则(2014年) 第六章 代理业务 第一百零四条 水路旅客运输规则(2014年) 第一百零四条 第六章 代理业务 第一百零四条 售票代理人和客运业务代理人,在委托代理权限内,以承运人的名义办理售票和客运有关业务,并按规定收取代理费,不得违反本规则有关规定向旅客收取其他费用。 第一百零三条 目录 第一百零五条